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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计划生育委员会科技处
科技处人员组成:
处 长:李红乐 副处长:林全艺
工作人员:
张虹(助理调研员) 宋卫华(副主任科员)
科技处主要工作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有关科技方针、政策、条例和管理办法,负责制定相应的细则,并组织实施。
二、组织编制计划生育科技发展的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负责全区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综合管理,指导节育技术服务工作和节育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工作。
三、负责全区重点计划生育科技研究项目及科研课题的确立、申报、组织实施工作,负责科技基金的立项、实施、鉴定、验收工作及科研成果的评审、转化、推广应用工作。
四、负责科技档案、创造发明、专利和科技保密的管理工作。
五、协同有关部门组织计划生育重大技术标准的制定和修订。制定全区技术装备计划并进行实施及管理、指导各级指导站(所)的规范化质量管理。
六、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人员的单项培训,与全国各地进行科技合作交流。
七、负责组织对节育手术并发症和病残儿重点案例的技术鉴定和善后处理。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优生优育、生殖健康全程服务及母婴保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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